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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zzjcy 时间:2020-01-07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枣庄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敬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搭乘全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快车,团结奋斗,争先恐后,乘势而上,法律监督、检察改革、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朝着走在前列的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找准切入点,坚定不移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来推进

把稳司法办案的方向盘,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保障稳定,办案促进和谐,聚精会神,凝心聚力,为先把枣庄经济搞上去贡献检察力量。

尽职尽责保一方平安。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一道,同力推进“平安枣庄”建设。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深入开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100%无漏捕无漏诉、无隐藏保护伞线索。提起公诉26件161人,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8件,保护伞线索6件,职务犯罪线索13件。依法快捕快诉了市中区朱某某等36人、峄城区薛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市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给予充分肯定。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谐稳定。办理绑架、故意杀人、强奸、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116件131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5件694人。针对“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持续高发态势,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综合治理此类犯罪的发生提供依据和参考。与市法院联合制发了《关于办理危险驾驶刑事犯罪案件不起诉、判处缓刑参考标准的意见》,做到法理情兼容,不起诉率、缓刑判决率分别上升5.8%和17.2%。保护民生民利不容侵犯。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犯罪案件30件47人。对台儿庄区刘某等35人非法控制生猪屠宰市场涉黑案提起公诉。强化民事检察监督依法支持起诉的职能作用,办理支持破产企业职工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14件、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25件。高度重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部分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商家名称标注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开展综合整治。

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性经济犯罪34件114人。对尤某某等骗取贷款4000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5亿元案,林某某等利用“SUT”虚拟币跨省、跨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重大案件提起公诉。坚持惩治犯罪与化解风险并行,办理枣庄银行“201”贷款诈骗专案过程中,依法追回赃款5000万元,并协助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在环境污染防治上,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8件114人优先办理。台儿庄区院与江苏、浙江基层院跨省会签的《共同保护京杭大运河鲁苏浙流域生态环境》的经验做法,省院陈勇检察长批示肯定。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等11人,私自接收处置外省企业危险废物3000余吨污染环境,被批准逮捕。在服务精准脱贫上,通过办案,紧盯扶贫脱贫漏洞,协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扶贫措施,发出检察建议17份,让获得过司法救助的村民享受脱贫政策。全市检察机关选派10名新一轮贫困村“第一书记”,有4个被表彰为先进单位,5名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案53件184人。在办理我市某企业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一案时,积极促成侵权和被侵权企业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依法对侵权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两家企业都向检察机关送来了锦旗。想民营企业所想,急民营企业所急,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大调研活动,走访企业120余家,召开座谈会30多次,两级院均写出调研报告,李峰书记、石爱作市长等领导对市院报告批示肯定,市委下发通知全文转发。把服务民营企业落实到关键点、紧要处,做民营企业的“联络员、服务员、护航员、医护员”,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积极营创法治营商环境。通过办理虚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为2家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对威胁某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暴力讨债的一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二、瞄准着力点,坚定不移把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做强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实现与政法部门、行政部门之间的“双赢多赢共赢”。

刑事检察质量不断提升。批准逮捕1330件1861人,提起公诉2725件3694人,监督立案16件16人,监督撤案15件,不捕不诉1180人,追捕追诉78人。提出抗诉32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7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40人次,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6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84人,对108起案件发出《特赦检察意见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0件,对刑事被害人救助28件。开展诉讼跟踪监督专项活动,与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对2013年以来退回补充侦查或延期后长期未办结的案件“回头看”,排查出的398起案件全部依法妥善处置。8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案件”“精品案件”。滕州市院《创新工作举措,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经验做法,在首届全国“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作典型发言。

民事行政检察力度不断加大。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手段,不断加大虚假诉讼、程序违法等案件的监督力度。借力外脑作用,加强检调对接,邀请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办结民事监督案件399件,其中,提请省院抗诉25件,提出抗诉6件,向法院提出并被采纳再审检察建议5件,经法院再审后改判15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的原则,注重维护法院正确裁判的权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92件,终结审查9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21起案件,成功息诉。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离婚后财产分割申请监督案时,经耐心引导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撤回抗诉申请书。行政检察作为一项长期的短板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5件,其中行政申请监督案件9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0件。

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视察,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出台《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不断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以诉前程序为主、提起诉讼为辅的办案模式,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5件,所涉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按期整改,其中112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诉前程序维护公益的目的。法院对4起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请求,判决相关行政部门确认违法或继续履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督促食药监部门对餐饮服务网络平台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资源管理部门对枣菏高速项目部非法占用土地依法整治的诉前检察建议,分别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十佳检察建议

未成年人检察效应不断延伸。提起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99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216人。不捕涉案未成年人89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44人,综合运用打击、保护、教育、挽救等职能,把工作延伸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联合市教育局,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惩治性侵、欺凌未成年人犯罪。两级院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连续六年走进市电台参与《市民热线·法治版》节目,在线解读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台儿庄区院石榴花团队发挥引领保障作用,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形成了具有全省知名度的未检品牌。

三、抓住增长点,坚定不移把改革强检的成效彰显出来

2019年,检察体制以及各项诉讼制度改革叠加聚合,全市检察机关顺势而为,深入研究改革的着力点和内在联系,形成了改革之间协调发力、相得益彰的良好效应。

司法责任制改革越来越到位。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职责更加明确,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239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7次。全面推行派驻与巡回相结合的刑事执行检察制度,对滕州监狱、枣庄监狱分别进行了4轮巡回检察,发出检察意见33份,就服刑人员死亡、私藏手机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察。在市委、市委组织部的亲切关怀下,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所有基层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晋升工作,赢得了省院党组充分肯定。圆满完成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最大幅度的一次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由按照职能和诉讼阶段划分部门改为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划分部门,市院机关改革后设置8个业务部、3个综合业务部和7个综合部,基层院按照编制要求,设置5到8个部门,内设部门减少了54%,实现了机构扁平化与办案专业化的协调推进。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效果越来越明显。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主导作用,通过完善机制,确保律师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全覆盖,确保嫌疑人自愿认罪;做到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和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全面考察犯罪性质和量刑情节,综合把握从宽幅度,妥善提出量刑建议。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16602132人。薛城区院所办理的王某某等51人开设赌场案,通过召开检律对接会,集中听取辩护人意见,49名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效加快了办案节奏。市院办理的公安部督办的马某某等18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6.4亿余元,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兑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使原本不认罪的1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监检衔接配合越来越顺畅。在市监委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出台《枣庄市检察机关审查监察委移送案件文书规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监委移送案件网上流转受理监委移送案件4350人,全部提前介入,已提起公诉3440人。依法对枣庄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某某,市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某某等提起公诉。切实履行刑诉法赋予的职责,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了2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山亭区院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与监委办案衔接新模式的工作创新被评为全省创新成果,市委领导批示肯定,新华社内参刊发。

四、把握关键点,坚定不移把党建工作的质量提升到新高度

紧紧围绕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化建设,扎扎实实开展党建工作。

努力实现在认识上从被动应付到行动自觉“往心里走”的转变。市院机关率先垂范,建立了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三点一线齐抓共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市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举办全员读书班,院领导带头上党课,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1篇,检视问题26项,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普遍性教育、阶段性教育、针对性教育“三性”工作法;打造党建品牌,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360余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6700余条,阅读量超过280万人次,市中区院入围全国检察微信年度20强。市院3次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努力实现在模式上从抓机关到抓系统“往深里走”的转变。市院的龙头作用向各基层院辐射,工作目标考核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基层院全部设立了机关党委,党建文化“软实力”和党建活动场所“硬设施”同抓共促,形成了抓党建工作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亮点纷呈,各具特色。滕州市院积极打造“正廉融合实”五字党建文化,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齐鲁法治文化先进单位”和“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薛城区院以“奚仲法学社”为平台持续开展素能提升,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山亭区院总结的 “磐石精神”,被《检察日报》报道,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省院陈勇检察长批示肯定;市中区院广泛开展重温入党申请书、“党课人人讲”微党课宣传活动,高标准打造党建文化展室,来自各地的49批次1000余人到该院交流学习,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连续20多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峄城区院在办案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案件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市先进行列,被评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台儿庄区院积极构建党建标准化工作体系,打造“三三五”党建工作模式,经验被省院转发。

努力实现从形式上单纯抓党建到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往实里走”的转变。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院党组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对于涉及政治安全、国家安全,以及民族、宗教、国家秘密、涉外犯罪等党委政府关注的敏感性案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仅市院就向省院、市委政法委报告办案工作25次。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科学评估案件的社会影响力,注重从社会层面来把握办案的效果,注重发现案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586份。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防范办案廉政风险,人人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15次。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邀请对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到会监督11次,报告重大事项33份。积极培树新时代检察官司法办案新理念,用心总结出包括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等10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这项工作补强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短板,其经验被最高检转发。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去年“两会”期间收集的90多件意见和建议,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两级院先后同步开展“向人民报告”“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0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企业家、律师、学生等群体,走进检察机关实地视察指导。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特约检察员聘任活动,深入开展保障律师执业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019年,总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各级领导先后31次对检察工作批示肯定,全市共有35个集体和4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时钧宇同志被表彰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张敬艳同志应中宣部的邀请,以最美人物的身份参加了国庆观礼活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有较大差距;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还不够到位,仍然存在重刑轻民的问题;新时代司法办案理念树的不牢,不善监督、不敢监督、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问题仍然存在;还存在着个别办案人员过度解读办案责任制,而忽视接受监督的问题,所有这些我们一定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近年来,我们紧紧抓住省委对市委巡视同步整改、省院党组对市院党组巡视整改和市委部署的干部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的黄金机遇期,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敢于担当的勇气,逐步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和查摆的现实问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重新迈进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奠定了坚实基础,卓有成效的完成了院党组提出的预期目标。我们有成绩、有不足,对于成绩,各级领导给予更多的是鼓励,对于不足,给予更多的是宽容,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倍感温暖,激励着我们奋勇向前。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位领导,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省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力争总体工作走在全省先进行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党的建设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永恒主题,探索形成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党组建设,不断提高党组决策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系统内党建创新发展,全面推动基层院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通过办案,为党树好形象,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服务大局工作,用法律手段解决好带有政治敏感性的问题,用政治意识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聚焦三大攻坚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司法保障措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让企业安心经营、放手发展。

三是在司法为民上。把办案的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努力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群众心中的贴心人、群众冷暖的操心人。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适用率,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发挥更大作用。开展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涉法问题专项监督,更好回应民生诉求,把法治的温暖、社会的温情,送到群众心坎上。

四是在法律监督上。努力在解决“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上见到更大成效。加强法律实施司法监督,该追诉的一个也不放过,不该纠正的一个也不凑数。积极稳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纯洁司法队伍。着力扭转重刑轻民局面,突出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当好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五在队伍建设上。健全“三类人员”管理制度,加大检察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力度。优化分案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提高执法办案的本领,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扩大对标先进成果,做到学有所成。完善内控机制,加快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体系建设。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制度处处有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灯下黑

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严格执法,心系百姓,抖精神、加油干,为促进枣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再立新功!